马尔克斯在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中写过一句经典台词:“死亡让我感到的唯一痛苦,便是不能为爱而死。”当我们回望自己的阅读经验,会发现文学中的爱情常常与生死联系在一起——谈及爱情,文学总是做出一些“天荒地老”“至死不渝”“山无棱天地合”的沉重承诺,是爱情真的如此珍贵才成为文学的母题,还是,不朽的爱情神话只是文学构建出的幻象?究竟是我们对浪漫爱情的憧憬催生出了动人的文学作品,还是文学本身制造出了源源不断的爱情想象?
作为一种情感,爱情似乎是不言自明、与生俱来的,但为什么很多文学中的伟大爱情又是冲破礼教、不顾世俗的?难道爱情和道德有冲突吗?在五四文学中,恋爱的情节为什么大多发生在公共场所?难道爱情不是私密的经验吗?很多的爱情故事常常伴随着主人公自我认知的觉醒,是否说明爱情是自我指涉的?难道即使我们有给予爱的对象,但爱情,终究是一个人的事吗?在生活中,爱情的故事似乎殊途同归;在文学里,爱情的难题却在代代更迭。于是,我们不得不借用卡佛的那个问题:当我们谈论爱情时,我们在谈论什么?
这并不是一门恋爱实践的教学,我们只希望试着回答文学是如何描述爱情的,这种描述又如何影响了我们对浪漫、婚姻、家庭甚至自我的想象。在本门课上,我们将会针对说理写作、公众表达进行分阶段的训练。上完本课,你不一定会收获爱情,但你一定会拥有谈论爱情的能力。